继空调、冰箱之后,洗衣机这个在中国家庭中普及率相当高的家用电器产品也将被纳入能效标识制度的监管范畴。2007年3月1日起,额定洗涤容量为1~13公斤的波轮式和滚筒式家用电动洗衣机,未粘贴能效标识将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
按照预期设想,洗衣机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应该达到三个目的,首先,推进洗衣机能效标准的实施,减少使用洗衣机消耗的能源数量,减轻中国能源压力。其次,快速有效地淘汰洗衣机行业的高耗能产品,进而规范市场之间的竞争,营造公正透明、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标识应成为购买洗衣机时最简单、方便、清晰、准确的指导标志。
目前,洗衣机距离粘贴能效标识的最后期限也只剩下两个月的时间,这项制度的实施对洗衣机市场造成了哪些影响?企业对这一强制执行的标准有几分把握?消费者是不是已经具备“买洗衣机看标识”的消费意识?带着这样一些问题,《电器》记者走访了洗衣机市场。
“总体来看,第一批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空调、冰箱情况良好,共为国家节约18亿度电。经研究分析,能效标准及标识粘贴制度的实施将洗衣机产品能效水平提升14%左右,到2010年将节约110亿度电。”在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主任王若虹一再强调洗衣机执行能效标识制度的必要性,并着重提到“18亿度”这一数字,以此证明能效标识是一项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王若虹表示:“下一步,我们工作重点将落实到对企业能效标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上,特别是对能效标识标注信息准确性的核查,一经发现产品性能指标与标识标注不符,将从严从重惩处违规企业。”据了解,洗衣机能效标识采用洗衣机产品生产者或进口商利用自检或委托国家认可的检验测试的机构对产品做检测,依据结果,自行印制能效标识,并粘贴在产品上的方式执行。能够准确的看出,标识标注数值的准确性、检验测试过程的可靠性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企业高度自觉为基础的,这当中难免会有浑水摸鱼的现象,因此,洗衣机能效标识制度监督管理体制的健全显得很重要。
据介绍,洗衣机能效标识执行以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将不定期组织全国性产品抽查,核实能效标识信息。地方监督机构将对产品是不是粘贴标识、标识样式是不是满足规定进行监督。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对标识是否备案和对使用的标识进行核验,同时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开展全国性抽检活动。此外,洗衣机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还将充分的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由有关机构接受和处理有文举报和投诉。
西门子、小天鹅、海尔、美的荣事达、三星等洗衣机生产企业均表示将认真执行能效标识制度的各项规定,加强自律,确保能效标识标注信息的准确性。一位企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说:“洗衣机行业的品牌集中度已经相当高,前十品牌的销售量市场占有率已达到85%~90%,洗衣机市场看上去风平浪静,实际上各路竞争对手是处在一个僵持状态的平衡点上,一旦某个品牌露出破绽,立刻会被市场淘汰,在这种情况下,已经有品牌效应的洗衣机生产企业绝不肯为不如实粘贴能效标识而砸了牌子,这对企业来说实在是得不偿失。”